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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字号码可追溯的时间(大额现金管理监控冠字号码可追溯!)

时间:2024-08-08 10:45:16  浏览:100

2020年,中国金融监管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从18、19的去杠杆,到2020的监管进入深水区。更多的技术监控,更多的政策引导,更多的配套措施与实施细则纷纷走进大众视野!

2020年6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后附全文)决定自2020年7月起,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不仅在金额上进一步明确,更是涉及到现金实物可追溯!也就是说起点以上的现金存取,每一张人民币实物的冠字号码要与存取业务信息相关联,谁取的,什么时候取的,在哪儿取的,谁存的,什么时候存的,在哪儿存的通通包含在内。更有分人、分行业重点下菜碟!听到这里,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其实,我国的大额现金管理早已有之,1997年央行就曾发布《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对一日一次性取现5万元以上的,柜台人员应请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其中取现2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至少提前1天以电话等方式预约。那么本次的所谓试点管理又有什么不同呢?

关于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几个要点

● 试点意义

从我国实际出发,补齐大额现金流通使用管理领域监管短板,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大额现金交易监测网络,遏制利用大额现金进行违法犯罪,为建立大额现金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自今年7月起,河北省先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开展试点。在2021年7月至次年初,央行会对试点情况展开评估。也就是说,通过三省市试点,总结积累经验,然后有必将推向全国。

● 金额起点

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的个人客户现金业务;50万元以上的对公账户现金业务,都需要接受管理。

文件中提及:管理业务须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等情形制定防范措施,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从这一点来看,金额起点既包括单笔,也包括多笔累计。文件中提及要求企业规范现金日记账信息要素,报送一定金额以上的现金交易,结合目前银行机构已推行的现金管理情况,可以推测,累计的期间应该为一个自然日。

● 管理业务形式

管理业务形式以有现金实物交接的柜面业务为主。这里的柜面业务不仅仅包括银行的柜台交易,同时也包含通过大额高速存取款设备自助存取款的情形。

同时,试点要求银行也金融机构应自行建立相关预约规则,对提取管理金额以上的现金业务,实行预约制度。同时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商业银行同时将相关信息上报至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

● 现金实物可追溯

试点行统筹考虑人民银行冠字号码数据集中要求与大额现金监测要求,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起点以上存取业务的信息与现金实物的冠字号码相关联、可追溯。

说白了,起点以上的现金存取,每一张人民币实物的冠字号码要与存取业务信息相关联,谁取的,什么时候取的,在哪儿取的,谁存的,什么时候存的,在哪儿存的,统统进入监管口径!

● 特定行业、特定地区管理措施有差别

这一规定可说是通知的又一个重头戏,那就是分人下菜碟!

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深对用现客户的了解,对于易产生大量现金交易行业的客户,加强风险提示与信息沟通,引导其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对于客户来自风险较高行业、交易金额特别巨大、交易频率或金额与客户身份及日常交易特征不符等情形,严格对信息真实性、规范性的审核,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涉嫌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应提交可疑交易报吿,并进行风险标注,后续跟踪,记录备查。

特定行业

针对特定行业的大额现金管理、记录与报告:

(1)河北省,侧重于房地产行业,尤其是邢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

(2)浙江省,侧重于批发零售、房地产销售、建筑、汽车销售行业,重点关注取现环节的真实性和后续的使用情况。

(3)深圳市,侧重于对利用个人账户进行经营性收支行为管控,细分个人账户经营性收支来源与用途,以及监测境外人民币现金业务情况。

个人

针对个人的现金收入报告:

选择试点地区适宜地市,探索从部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入手,推动该部分个人主体报告一定金额以上现金收入的交易性质、交易金额等信息。

票研社评

票研社认为从通知全文来看,释放了监管政策的信号导向,那就是风险已被关注,正在全面覆盖!

在票研社来看,一直以来,我们的金融监管多为被动式,即问题引发后解决问题与出台监管政策。然后在2020年以来,众多文件的出台与集中整治行业乱象行动可说的上是频频主动出击。而且监管规则越发细致与缜密,不仅节奏有序,而且颇有中医切脉之势症状拿捏的十分到位。这么说来,对于各种问题,监管恐怕早已心中有数,那么接下来的是什么呢?

当你凝视着深渊,深渊也在凝视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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